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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在工地骨折了,双侧跟骨骨折及右侧胫骨远端骨折,发生地:湖北襄阳,用工是260元每天。骨折目前已经出院在家养伤,使用骨折人的职工医保住院治疗,费用公司方全部垫资,医保结算70%报销,30%个人支付,公司方已支付。现在和他谈后续费用问题,他要求按7000元一月赔付误工费,赔付13个月(1年后取钢板本月),5000元一月护理费,护理费时间按医生建议可以下地走路为准,营养费每月500元,和护理费时间一致,还要求给使用医保报销部分的50%作为医疗补助。我是公司方代表,请问他要求的这些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应付,如果他做伤残鉴定了是不是还可以向公司申请伤残赔付。

湖北省-襄阳市 劳动争议 2025-01-01 09:40:53
用户:186*****689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07人

    回复于2025-01-01 09:44:05

    他的要求部分合理。误工费等应按实际情况计算。公司可与他协商,若协商不成,让其走法律程序,伤残鉴定后确需赔付的依法赔付。医保报销部分不应再给补助。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15人

    回复于2025-01-01 11:34:45

    你好!确定是临时工不是劳动者?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47人

    回复于2025-01-01 18:06:22

    你好,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的情况,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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