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北京某小区的业主。在小区物业单方面涨价之前,我们从未拖欠过物业费。但自物业公司自行对物业收费涨价后,我们没有收到过任何物业公司正式的涨价通知书和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这几年我们一直向物业要求按照原合同进行物业交费,但物业一直不允许我们缴纳,只让按照涨价后的标准缴纳。物业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物业公司说无法給新的合同。在没有新合同的条件下,物业强制我们按新标准交物业费是否合规合法?我们现在要求按照原来与物业签订的物业费标准,直到物业公司与我们签订新的物业收费合同后,再按新的合同履行缴费手续。现在物业雇佣律师事务所要起诉我们,请问我们如何应对?谢谢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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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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