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方以招标代理公司甲代不是在职人员为由废标,你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甲方协商
首先,尝试与甲方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的担忧和诉求,同时向甲方说明你们对此次中标结果的重视以及为该项目所做的准备和投入等,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让甲方撤回废标决定。如果甲方担心招标代理公司甲代的问题会影响项目后续进展,可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如更换代理人员等。
要求甲方提供证据和解释
要求甲方出示明确的证据和具体的规定,证明招标代理公司甲代不是在职人员确实构成废标的合法理由。如果甲方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或合理的解释,那么其废标行为可能缺乏依据。
向相关部门投诉
- 行政监督部门:如果该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向相关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如发展改革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等,请求其对甲方的废标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纠正甲方的不当行为。
- 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如果甲方是采购人,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会依法对采购人的废标行为进行处理。投诉时要提供详细的投诉材料,包括招标过程的相关文件、双方沟通的记录等。
提起法律诉讼
- 民事诉讼: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废标给你方造成的损失,如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损失、为准备项目而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损失等。
- 行政诉讼:如果甲方是行政机关,且其废标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你方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甲方的废标决定。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双方的沟通记录、甲方废标的通知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