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1275人
回复于2024-12-23 00:41:05
退伍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婚姻存续年限比例分配。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
月帮助144人
回复于2024-12-23 01:08: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根据该规定,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并不能全部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作为妻子能够分割的,只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里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月帮助808人
回复于2024-12-23 07:19:26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