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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开电瓶车去上班的路上,因为前一天加班的问题没有得到充分休息,然后当天在去上班的时候出门口时灯光比较亮所以没有开车灯,然后在行驶到灯光昏暗地段时因为前一天没有得到好好休息,在该路段撞到路沿,导致车辆侧翻,导致坐在我车上的乘客受伤,头骨骨折,交警判我全责。对于这个结果我有异议,因为这个车是乘客租的,她也是知道我不会开车的,然后在一个月前她提出要我开车,我那时候有直接告诉她我不会开,但是她以她要改教案为理由继续叫我开车,然后我就告诉她在这之前我没有开过车,她说没事叫我慢慢开,后续是她第一天见我开车没事,就一直让我开,我们双方的没有佩戴头盔,现在交警判我全责,该怎么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交通事故 2024-12-21 10:23:50
用户:182*****267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人

    回复于2024-12-21 10:28:04

    虽你有异议,但你未开车灯且未戴头盔,对事故有责任。可与乘客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 回复于2024-12-21 10:28:46

    需要证明你说的这些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37人

    回复于2024-12-21 20:01:48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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