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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以后 给的彩礼钱 过了不到一年女方要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辽宁省-锦州市 婚姻家庭 2024-12-13 21:55:44
用户:150*****168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910人

    回复于2024-12-13 22:01:06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所以,如果共同生活时间不到一年且彩礼数额较大,有可能获得部分返还。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4人

    回复于2024-12-13 22:51:05

    给了多少彩礼?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

  • 回复于2024-12-13 23:01:10

    你好,这个可以要回大部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00人

    回复于2024-12-14 11:29:46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2人

    回复于2024-12-14 12:11:2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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