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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在停车场停车的时候,前面突然出来个车,,我来不及踩刹车,我车与他车相撞,这是谁的责任

贵州省-遵义市 交通事故 2024-12-13 21:12:30
用户:191*****255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72人

    回复于2024-12-13 21:15:34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来不及踩刹车导致追尾,通常情况下,后车(即来不及踩刹车的车辆)应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因为后车有保持安全车距和及时刹车以避免碰撞的义务。建议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依法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处理。

  • 回复于2024-12-14 10:13:39

    定责以交警的为准哈,可以报警处理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54人

    回复于2024-12-14 12:16:16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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