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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济南一家机构办了车抵贷,贷款65340元,我没拿到手,实际到账只有53600元,不知道谁拿走了11740元,后面计息还是以65340元为基数,砍头息!

山东省-济南市 债权债务 2024-12-13 20:32:56
用户:188*****517
律师回复(5)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45人

    回复于2024-12-13 20:34:10

    违法。在线的,可以下单提供处理思路,服务时间不限追问次数。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人

    回复于2024-12-13 20:34:19

    遇到“砍头息”问题,首先要明确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多扣除的11740元,并按照实际到账的53600元为基数计算利息。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得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和转账记录等。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138人

    回复于2024-12-14 09:18:42

    你好,这种太狠了,超过法定利息的,不用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4-12-14 11:43:43

    你好,利率超过LPR4倍的不受法律保护,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72人

    回复于2024-12-14 12:25:13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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