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162人
回复于2024-12-13 12:34: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如果是小额或者日常性质的,一般视为赠与,分手后不需要返还。但如果礼物价值较大,并且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房产、车辆等,在分手时可以要求返还。你的情况中,由于拍子是朋友送的生日礼物,并非恋爱期间的赠与,且你并未明确表示赠与,理论上你有权要求返还。如果对方拒绝,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4-12-13 12:39:27
有证据证明是在他那儿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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