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问题就是我跟我前任分手后我的拍还在她那边,这个拍不贵但是是朋友送的生日礼物,那时候我说了气话,叫她还拍她让我求她我就说当喂狗了,并没有说送给她了,再次找她她就说我送给她了,不肯还还说给它换了个衣服就是她的了,后面又沟通她说要我给两百块钱才愿意还,但是本来就是我的东西呀,后面找学校老师了老师说我们自已的事,也管不了什么,后面她要求我写一千五字检讨才愿意还,我不接受

广东省-广州市 行政纠纷 2024-12-13 12:29:44
用户:135*****441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62人

    回复于2024-12-13 12:34: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如果是小额或者日常性质的,一般视为赠与,分手后不需要返还。但如果礼物价值较大,并且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房产、车辆等,在分手时可以要求返还。你的情况中,由于拍子是朋友送的生日礼物,并非恋爱期间的赠与,且你并未明确表示赠与,理论上你有权要求返还。如果对方拒绝,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4-12-13 12:39:27

    有证据证明是在他那儿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5*****44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