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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七月,做外卖员租了一辆电瓶车,电瓶车一个月租金699元,快满一个月的时候电瓶车电机坏了,当时租车的那个人跟我说电机坏了是包换的,租车给我的那个人给了我一个地址去一个服务站换电机,到了以后老板跟我说电机不包换,然后我就把电瓶车听在哪里就走了,走了以后租金我也没付,租金就逾期了过了五个月到现在我就想着把租金给付了,然后我就联系客服问了一下他说目前要付5700元,钱我可以付但是这个金额我有点接受不了,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广东省-广州市 经济金融 2024-12-11 19:48:12
用户:173*****282
律师回复(1)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人

    回复于2024-12-11 19:51:02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如果电瓶车电机损坏是由于出租方的责任,那么维修费用应由出租方承担。你提到的情况中,出租方承诺电机坏了包换,但服务站老板说电机不包换,这里存在出租方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其次,你未支付逾期租金,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你与出租方协商,明确电机损坏责任归属,并就逾期租金和违约金进行合理商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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