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在某次与父亲的口角过后,父亲单方面非法地宣布放弃对我的抚养权,并同时停止一切经济上的援助。
目前我作为一名学生,尚未拥有独立自主的经济来源,仍然迫切地需要父母的赡养和资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有法定抚养、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不因为任何情形和理由而改变。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也有必要让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所以我想向您咨询法律方面关于“父母赡养”的相关内容,并想要得到细致的解释和合适的建议。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4-12-09 2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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