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了恩施州档案馆建设项目项目,并组织成立了项目部,因原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离职,建设单位要求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另找一个技术负责人,实际施工人马某介绍我入职了项目部担任了技术负责人职位,工作中受项目部经理安排及管理,有工作安排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我也履行了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我的工资也是从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的,有银行流水。我与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吗?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劳动争议
2024-12-09 2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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