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男方付188000彩礼,三金5万(已买成首饰),因为没有买新车,又另外给了5万车钱,结婚后男方是小产权房子,还剩欠款270000,婚前说好不需要女方还,并且写了字据,现在又强行给儿子儿媳小家庭20万债务,说是要还房子钱,女方不接受,造成家庭矛盾,夫妻俩现有存款不到4万,其中包括1万五改口费,这种情况现离婚的话,1.请问彩礼需要退回吗?民法典中说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家庭生活困难,需要返还,这种情况怎么定义?
2.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3.公婆给20万债务,小家庭就必须承担吗?
4.像我们这种情况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弄协议,需不需要起诉
河北省-邯郸市
婚姻家庭
2024-12-09 15: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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