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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单位送去市里面培训三月,和单位签了五年服务期限合同,违约金7.5万,现在干了两年,但是上班时间严重超出了劳动法规定,大概一月350小时,可以折算减服务时间吗?还有干到十二月几号离职,单位不发年终奖合理吗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4-12-09 13:02:33
用户:138*****980
律师回复(2)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20人

    回复于2024-12-09 13:03:32

    你跟单位签署的是劳动合同吗?是事业编制吗?单位出了多少培训费用?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046人

    回复于2024-12-09 13:07:0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专项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下,劳动者才需支付违约金。上班时间超出劳动法规定,不能折算减服务时间,但可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关于年终奖,若单位规章制度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应按约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即使提前离职,也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支付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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