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菀菀伊人美容院操作艾灸时,由于美容师误操作,导致艾灸烫伤,小腿留有直径一厘米圆形疤痕。
2024年12月3日,由于对服务不满意提出退卡,美容院为挽留我,主动提出用光子嫩肤仪器祛除小腿一厘米圆形疤痕,结果由于美容师误操作,导致二次烫伤,原疤痕伤处直径增加到1.5里面,颜色变深,疼痛。对生活和美观造成困扰影响。经三甲医院诊断,疤痕不确定能否恢复,且该类型疤痕不适合用光子嫩肤祛除。
要求追责美容院,第一次烫伤留疤,第二次错误判断导致二次烫伤,疤痕更加严重。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后续疤痕修复费用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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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维权
2024-12-09 1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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