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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男方提出离婚,未领证,同居一个月,同居前男放明里暗里说要离婚,这种情况彩礼怎么退,退多少?还有男方提出要退给他酒席钱还有结婚时用的钱,这也要退吗?还有陪嫁的东西能抵扣一部分彩礼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4-12-08 15:23:04
用户:135*****097
律师回复(6)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1人

    回复于2024-12-08 15:24:42

    这种情况下要退还大部分彩礼,酒席各管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人

    回复于2024-12-08 15:28:33

    根据法律规定,未领证但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一般是可以要求退还的。退还比例需考虑共同生活时间、是否有子女等因素。同居时间短且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状态的,通常扣除共同消费后返还剩余彩礼。男方要求退还酒席钱和结婚时用的钱,如果没有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法院可能会支持部分退还。陪嫁物品是否能抵扣彩礼,需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当地习俗综合判定。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824人

    回复于2024-12-08 15:43:19

    要退一部分彩礼。。。。。。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5人

    回复于2024-12-08 18:31:05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72人

    回复于2024-12-08 18:40:13

    陪嫁可以抵扣一部分,之后尽量协商处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人

    回复于2024-12-08 18:41:12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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