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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东,租赁合同内容:押一付一;提前7天缴纳房租;租客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算违约;租客在交房租的前1天告知我要提前退租,想让我退押金,我没退,对方就没按约交租,且拖着不搬走(部分物品还在,人已不在里面居住)至今已经11天(加提前7天交租时间的话,已经11+7天)。请问此种情况算他违约么?不想让对方继续拖着可以提前发解除合同通知么?解除合同的时间写哪个时间?能起诉对方让其支付拖欠的房租且没收1个月押金么?

浙江省-杭州市 合同纠纷 2024-12-06 17:48:38
用户:137*****363
律师回复(4)
  • 刘敏律师

    月帮助203人

    回复于2024-12-06 17:55:33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73人

    回复于2024-12-06 19:32:28

    物品还有多少在?是否和你交接?没交接视为还在租房,可以要求支付租金。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910人

    回复于2024-12-06 20:15:03

    算违约。可以发解除合同通知,解除时间为拖欠租金满一个月的次日。可起诉追讨拖欠租金,押金按合同约定处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2人

    回复于2024-12-07 10:18:12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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