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两车相撞,对方全责,人没事,车辆要维修半个月之久。除了车损费用,能向对方要求赔偿交通费吗?打车来回一百多单程,能否按打车来回200一天的价格要求赔偿?或者最多只能要求多少交通费。是否需要提供打车票据。

浙江省-绍兴市 交通事故 2024-12-06 12:22:49
用户:139*****966
律师回复(5)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80人

    回复于2024-12-06 12:24:08

    可以主张合理的代步费用,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但一天两百这个标准,有点高了,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63人

    回复于2024-12-06 12:37:33

    合理的通勤费用可以主张,需要提供打车票据。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15人

    回复于2024-12-06 13:09:48

    合理的交通费是可以主张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5人

    回复于2024-12-06 19:06:08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但需提供合理票据。赔偿标准应符合实际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不宜过高。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29人

    回复于2024-12-07 10:07:3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9*****96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