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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于某民办高中,没有编制,作为班主任管理手机,放置在办公室内,由于办公室起火将学生手机烧毁,现学校要求我们赔偿学生手机费用,请问如何维权

云南省-曲靖市 行政纠纷 2024-12-06 10:21:21
用户:181*****514
律师回复(6)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22人

    回复于2024-12-06 10:24:43

    这种情况你们可以拒绝赔偿啊,学校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4-12-06 10:37:57

    可以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应有学校赔偿或者实际责任人赔偿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05人

    回复于2024-12-06 10:43:58

    起火的原因是什么啊?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33人

    回复于2024-12-06 10:44:39

    你好,这是执行工作职务,产生的后果应该由学校承担

  • 曹娇律师

    月帮助131人

    回复于2024-12-06 11:35:15

    办公室起火是你导致的吗?这不应该先由火灾的致损方承担责任吗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89人

    回复于2024-12-06 19:34:13

    作为班主任,管理学生手机属于职务行为,若因办公室火灾导致手机损毁,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可与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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