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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香港人於2020年疫情時候經地產代理在保稅區購買了一個商業物業投資,當時地產代理話可以收到租金八九千元,所以購買了。但根本沒有人租還欠下一大筆管理費。現在物管還要交稅取紅簿。我而家有下列問題想問問: 1) 地產代理銷售時提出虛假陳述可以收到租金八九千元,他們有沒有問題?可否向他們追討? 2)是否一定要交稅取紅簿?交稅有沒有期限? 3)若果管理費移交法院處理,我可否作出爭辯?有什麼費用要付出?因為停車場根本沒有開放都收取管理費,我覺得不合理。 4)香港人同內地人打官司有沒有分別? 麻煩回覆,謝謝!

广东省-珠海市 其他 2024-12-04 10:47:23
用户:130*****026
律师回复(2)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19人

    回复于2024-12-04 10:51:04

    你好 如签订合同时有涉嫌欺诈或者夸大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起诉需要支付诉讼费 没有什么区别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54人

    回复于2024-12-04 11:01:59

    1) 地产代理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可能涉及欺诈,可以追究法律责任。2) 必须交税,通常每年4月发出报税表,逾期会有附加费和可能的法律行动。3) 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费用包括诉讼费等,具体要看案件情况。4) 香港和内地法律体系不同,处理案件有区别,但都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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