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38人
回复于2024-12-03 10:39:39
你好 1. 法律角度 - 在这种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三金和部分杂七杂八的费用如果被认定为彩礼性质)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男方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购买三金的票据、转账记录等,证明这些财物的给付情况和金额。 2. 解决途径 - 协商解决:男方可以先和女方及其家人进行友好协商,说明自己的要求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希望女方能够返还三金和彩礼性质的财物。考虑到双方见面次数少,没有共同生活等情况,尽量以平和的方式沟通解决。 - 调解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双方家庭信任的长辈、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等进行调解。这些第三方可以帮助协调双方的矛盾,从情理和法理等多个角度促使女方返还财物。 - 法律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男方可以向女方所在地(合肥)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