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早上好!
1.婚姻存续期间,有一张2万和3万,共计5万的定期存款,一部分是结婚登记前定期存款到期转存的,一部分是登记结婚后凑整存成定期存款的,那么这两笔定期存款是全部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还是部分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压根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出钱给男方买了一份缴费4700元的人身保险,但是还没有变更投保人,离婚的话,女方要求男方退还4700元的保险费,男方不退怎么办?
3.现在男方要拿5万的定期存款给父母买房,女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这笔支出是否可以追回?
4.婚姻存续一年后,如果提出离婚,彩礼和首饰退还是如何计算退还的?不满一年又是如何计算退还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婚姻家庭
2024-12-03 1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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