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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继父跟我的妈妈结婚两年了,也共同生活了两年,在婚后男方给了几万彩礼,和金首饰几条,现在两个人吵架要离婚,男方一家认为我妈妈是骗婚并要求我妈妈归还这些,因为现在还没有离婚,男方问我妈妈什么时候搬出去,继续住在这个地方要给水电费,该怎么办

江苏省-南京市 婚姻家庭 2024-12-01 20:02:11
用户:198*****302
律师回复(4)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748人

    回复于2024-12-01 20:03:45

    你好 领证了吗 长时间共同生活不属于骗婚 也不需要退还彩礼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82人

    回复于2024-12-01 20:36:15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至于水电费问题,离婚后无需支付前任的生活开销,包括水电费。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426人

    回复于2024-12-01 20:52:57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82人

    回复于2024-12-02 17:09:22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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