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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往停车位停放的倒车过程中,撞到了停在路边的自行车,自行车停放位置并非停车位,有停放不当的责任,机动车车主有观察不到位的责任,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定责?自行车有损坏的情形,机动车也有损坏的情形,请问这种情况机动车车主需要赔偿自行车主吗?如果需要,请问需要赔偿百分之多少的自行车维修费用。

北京市 交通事故 2024-11-29 18:40:28
用户:180*****362
律师回复(2)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61人

    回复于2024-11-29 18:42:02

    建议报警,之后由交警划分责任,一个违停,一个倒车不主意,但倒车撞了的责任重一点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人

    回复于2024-11-29 18:52:0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双方都有过错时,应根据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在您描述的情况下,自行车停放不当和机动车观察不到位都存在过错,因此双方应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至于赔偿比例,如果机动车主责,非机动车次责,一般机动车方需承担60%至80%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还需根据事故认定书和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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