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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出租屋里面放了一块电瓶,现在已经被物业查到,现在已经改正现在想咨询罚款的政策

北京市-市辖区 其他 2024-11-29 12:48:09
用户:156*****099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8人

    回复于2024-11-29 12:54:32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如果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既然你已经改正,理论上不应被罚款。建议与物业沟通,明确责任归属,避免不必要的罚款。

    用户追问2024-11-29 12:57:15
    现在已经改正了,如果中介非要追责呢,中介又没有权利罚款,相当于是给中介交违约金,合同违约金在月租的200%,正常的违约金不都是100%吗,200%是否违法呢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4-11-29 13:07:26

    你好,电瓶是偷来的还是怎么来的?

    用户追问2024-11-29 13:09:57
    自己的,不是偷的,我没事兼职跑跑外卖,冬天电池效率变低就换成了换电方式,换下来了原铅酸电池存放到自己屋子里了,没有充过电,只存放了
    律师回复2024-11-29 13:11:26
    物业和中介没有罚款的权力。你可以承诺以后不放家里让对方退你电瓶。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121人

    回复于2024-12-02 14:07:11

    不同的地方可能有自己的消防安全法规或条例,一般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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