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在北京昌平区马池口镇租了一个房子,合同签的6个月,已经付了三个月的租金3900和押金1300,但因个人原因租房40天跟房东提出了退宿(合同上写着应提前一个月告知,若提前退宿押金不退,合同上还写着免暖气费和物业费),已于第二天打扫干净房子同时把钥匙交于房东指定人手,水电费在第56天缴清,但是房东已经交了暖气费,觉得亏了,我想问房东应当退给我多少钱

北京市 其他 2024-11-28 17:57:21
用户:187*****110
律师回复(1)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76人

    回复于2024-11-28 18:00:36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和合同约定,您提前退租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押金1300元不予退还。您已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3900元,实际居住了40天,剩余20天的租金应退还给您。计算方法为:3900元除以90天,再乘以20天,即约为800元。同时,由于合同中明确免收暖气费和物业费,房东应退还这部分费用。最终房东应退还给您的金额为800元。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7*****11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