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1039人
回复于2024-11-26 06:08:12
你好,根据中国法律,恋爱期间的红包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被视为赠与,分手后一般不需要返还。你提到的情况中,男方父母给你的红包,如果没有明确表示为借款或其他条件,那么这属于赠与,不需要返还。男方要求还四千没有法律依据,尤其是已经过去六个月,且你也有消费支出。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不予返还。
月帮助96人
回复于2024-11-26 08:14:22
这种情况你不需要支付这4000块钱给对方。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