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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5日借款给别人,借条约定还款日为2020年12月30日,到期后多次催还借款无果,最后一次催款是2023年2月,请问现在诉讼时效是否已失效?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债权债务 2024-11-25 14:54:24
用户:151*****135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624人

    回复于2024-11-25 14:55:16

    你好 催款对方是否有回复 如回复那么没过诉讼时效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人

    回复于2024-11-25 15:01:58

    诉讼时效未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您最后一次催款是在2023年2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20年12月31日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至2023年12月31日届满。您在此期间多次催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建议继续催款或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权益。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91人

    回复于2024-11-25 15:19:20

    没有失效的,可以起诉,你有对方转账记录、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写起诉状就地起诉,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指导。

    律师回复2024-11-25 15:19:29
    为了保证证据不丢失,尽快起诉吧。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104人

    回复于2024-11-25 15:23:17

    你好 以最后一次宽限其还款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98人

    回复于2024-11-25 17:53:07

    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个没有超过法定的事项

    律师回复2024-11-25 17:53:14
    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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