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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驾驶机动车与他人电动车相撞、在被判定全责的情况下、对方要求保险公司(交强险)在检查期间要求本人和保险公司垫付门诊检查费用、此争议是保险公司负责垫付还是必须本人垫付、保险公司提出只能垫付治疗住院费、门珍无法垫付检查费用、此种说法合理吗?

云南省-昆明市 其他 2024-11-25 13:09:51
用户:150*****161
律师回复(2)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38人

    回复于2024-11-25 13:13:57

    有保险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让保险公司垫付你可以自己不出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87人

    回复于2024-11-25 14:01:27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门诊检查费用属于抢救费用范畴,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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