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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小产权安置楼,新物业在公共区域画车位收费,一次性收5年,合法吗

山东省-临沂市 其他 2024-11-23 13:09:40
用户:138*****489
律师回复(4)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32人

    回复于2024-11-23 13:11:42

    这种情况对方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 王鹏律师

    月帮助20人

    回复于2024-11-23 13:11:49

    不合法。把物业赶走,村民自管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275人

    回复于2024-11-23 13:23:08

    小产权安置楼的公共区域车位收费需符合《民法典》规定,车位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占用共有部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原则,且需业主同意。一次性收取5年费用可能违反了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建议与业主协商,按合理周期收费。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8人

    回复于2024-11-23 14:36:51

    这种情况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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