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广西桂林
事件:17年买的期房,建好后发现对面一片yin宅,购房合同写明两年后给房产证,现在24年仍然没有房产证。所以长期未住。向房开和物业反应了10多次对面的问题,有两次书面提交,对方没有下文,说房产证明年。房开雇佣了物业,实际是一个团体,分了两个公司,收物业费。因为房子对面和房产证的问题,一直未交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所谓律师联系,不交起诉。诉求:我是否能反起诉房开和物业,要求房产证和解决对面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我可以交物业费。或者去应诉提交我房子的问题,证据是否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合同纠纷
2024-11-23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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