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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执行离婚,家庭暴力等倾向通过法律保护自身申请婚姻家庭法律

海南省-临高县 婚姻家庭 2024-11-22 19:54:27
用户:139*****348
律师回复(6)
  • 邓伟律师

    月帮助134人

    回复于2024-11-22 19:54:51

    具体都有什么疑问呢?

  • 占静律师

    月帮助475人

    回复于2024-11-22 19:55:07

    建议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离婚,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7人

    回复于2024-11-22 21:28:49

    有证据,可以离婚诉讼。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56人

    回复于2024-11-22 21:50:55

    面对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验伤报告等。若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协商或诉讼离婚时,应明确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466人

    回复于2024-11-23 11:06:38

    你好,家庭暴力第一时间报警,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身份材料、结婚证、子女身份信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共同债务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向法院进行起诉,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8人

    回复于2024-11-23 12:42:4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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