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在京东平台上的拍拍寄卖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台有一机一检的质检编码的“二手苹果 iPhone 12 Pro 国行 全网通 海蓝色 256G 95新”手机。在收到货后全程录制开箱视频,发现与商品链接图文描述不符,位于后置摄像头的LiDAR扫描仪内部有明显划痕/裂纹,机器防拆标签上的编码也不对。12315已终止调解。我多次要求京东拍拍举证未涉及对商品验机报告造假,以次充好买卖一台与验机报告中图文不符的商品给我,京东拍拍未能作出回复,只回复最多赔偿500元。京东拍拍的行为是否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是否构成了欺诈?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侵权维权
2024-11-21 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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