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于2024年7月28与被告接触,期间被告多次索要红包(2600余元人民币)后于2024年10月21将原告所有方式拉黑,期间并没有任何线下见面,几乎没有任何微信视频,原告认定此等行为为诈骗,原告由于被拉黑所有联系方式后联系不上被告,只能给其父发短信讲出正常诉求,被告恼羞成怒,在1500余人的群里诽谤与侮辱原告,并给原告导师发送大量不良信息,给原告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由于原告身处国外无法及时联系,原告多次加微信表示要解决问题,被告多次拉黑原告。因被告的诽谤给原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且因此谣言对原告产生重大不良影响,这个应该怎么起诉
湖南省-怀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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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2: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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