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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去年8月份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调节时同意过分期还款,但对方只还一个月的,之后到目前一直未还款。对方以前在新疆和田市户籍,近期户籍迁到成都市了。我今天发现他名下有辆车,去了法院后说了情况,法院说,她车开到和田地区内才能可以扣他车,这个说法对吗?为什么塔名下又财产还不给执行呢?我改怎么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其他 2024-11-20 20:45:31
用户:175*****466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80人

    回复于2024-11-20 20:48:03

    在某些情况下,要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当车辆位置难以确定时。但法院不应仅仅局限于车辆在特定地区才能扣押,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与相关部门协作等方式,尽力查找并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419人

    回复于2024-11-21 10:23:36

    法院的说法不准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可以被执行,无论车辆是否开到和田地区。如果对方有财产不执行,可以要求法院依法采取措施,如查封、扣押车辆,并申请拍卖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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