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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 离婚协议书写父亲名下所有房产 两个女儿都有继承权 但中途姐姐跟随父亲生活 姐姐说我从来没有赡养过父亲 故而不分家产给我 请问我现在还有继承权吗

湖北省-武汉市 房产纠纷 2024-11-20 15:45:56
用户:197*****128
律师回复(5)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99人

    回复于2024-11-20 15:49:47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你有权利继承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88人

    回复于2024-11-20 15:54:37

    你有继承权的。。。。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45人

    回复于2024-11-20 16:57:54

    若离婚协议约定了,实际上就是房产留给两个女儿,你有权利分,不给分你可以起诉处理,房子若还没有办过户手续,可以直接过到两个人名下,你姐姐一个人也办不了手续,

  • 王泉律师

    月帮助28人

    回复于2024-11-20 19:38:06

    有继承权,是法定继承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070人

    回复于2024-11-20 20:27: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即使姐姐声称你没有赡养过父亲,这并不影响你作为子女的法定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有赡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因此,你仍然有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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