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彩礼给付,若男方父母不知情且起诉要求返还,具体返还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具体如下:
• 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及共同生活情况: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则上应返还全部彩礼。若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一般不予支持返还,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法院可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 彩礼的使用情况:若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如购买房产、车辆、装修房屋、举办婚礼等,或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彩礼一般无需返还,法院会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
• 男方家庭经济状况:若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如背负高额债务、生活水平明显下降等,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返还比例,但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 双方的过错程度:若离婚是因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方在彩礼返还问题上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酌情减少或增加返还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