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4-11-20 11:27:28
对方不告而别不构成违约?
月帮助9117人
回复于2024-11-20 15:3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本案中,月嫂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且擅自离开,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定金,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建议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月帮助2598人
回复于2024-11-20 15:44:47
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可能涉嫌违约,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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