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司11月告知要12月底跨市搬迁,本人拒绝。
【情况】本人入职已一年四个月,到12月则满一年五个月。
【疑惑】
1.本人能得到的经济赔偿,是n=1.5,还是说2呢?
2.劳动合同内有两则条款,请帮我看看是否会影响我的经济赔偿?
合同内容:“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丁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福建省-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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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5: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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