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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里的孩子在操场摔倒了,骨头错位了,我作为班主任第一时间关心孩子,孩子一直说没事不疼,后来孩子家长打电话说孩子骨头错位了,找我索要5200元护理费赔偿,学校让我给这个钱,警察也不管,请问这个钱我应该给吗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其他 2024-11-19 14:59:18
用户:188*****079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4-11-19 15:01:05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53人

    回复于2024-11-19 15:04:22

    作为班主任,你没有直接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主要由学校承担,除非能证明你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建议与学校法律顾问沟通,依法处理。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83人

    回复于2024-11-19 16:49:29

    就算是赔偿也是应该学生家长找学校跟你没有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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