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商铺经营者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之间的罚款纠纷。
.案件事实:
。C市“康健堂”保健食品店因广告宣传蜂蜜产品“治愈高血压和改善心脏功能”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张先生提出其广告基于客户反馈,附带30位客户的手写信和一篇涉及蜂蜜功效的学术论文摘要。
。监管局指出,该广告违反《广告法》第28条,因其暗示医疗效果,未经过认证。
。市监督局提供检查记录和处罚通知,详细描述为何认定广告虚假及其影响。
•原告方律师材料:
。客户的书面反馈信件。
。学术论文摘要及引用部分。
。涉及广告和宣传标准的法律条文。
我是原告方辩护人能不能给我一点思路。。。。
北京市
行政纠纷
2024-11-16 16: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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