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海上走私钢材64.5吨的行为,如果被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将根据偷逃应缴税额的大小以及是否属于多次走私等因素来量刑。
偷逃应缴税额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
如果走私钢材的偷逃应缴税额达到法定标准(具体标准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则构成犯罪。
量刑标准: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案件处理:
对于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考虑案件的具体细节,如走私的方式、手段、是否有共犯等。
如果走私钢材的数额达到较大以上标准,且为首次犯罪或一年内有二次以上走私行为,则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请注意,上述信息基于过往法律解释和案例,具体案件处理还需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如果涉及走私行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