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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电动车直行闯红灯,导致与我方电动车路口处10米左右变道发生碰撞(变道前我方观察后方红绿灯为红色且无车辆),碰撞位置是后车撞上我方车辆的车把手,车辆失去控制,我方电动车驾驶员摔倒到地上,造成尾椎骨骨折,碰撞后对方未进行任何处理直接逃逸,我电动车驾驶员为60岁老人带着3岁儿童,我方因疼痛难忍后自行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尾椎骨骨折,后报警,但是对方电动车却强行说是我方车辆追尾,请问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划分

江西省-九江市 交通事故 2024-11-15 11:37:09
用户:187*****085
律师回复(4)
  • 曹磊律师

    月帮助81人

    回复于2024-11-15 11:42:57

    你好,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

  • 回复于2024-11-15 11:43:11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先报警处理,由交警定责,根据事故认定书赔偿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04人

    回复于2024-11-15 12:35:31

    你们这边如果没有违章行为的话那就是对方的责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568人

    回复于2024-11-15 13:35:52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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