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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0月29日,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四路与新丰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经民警认定,我无责任对方全部责任,目前在医院检查和修车拍的片子没有骨折,但是头一直疼,一直想睡觉,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我想问一下我这边需要索要什么赔偿

安徽省-宿州市 交通事故 2024-10-29 18:18:23
用户:178*****023
律师回复(2)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38人

    回复于2024-10-29 20:33:11

    可以主张医疗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 营养费(医嘱加强营养情况下) 误工费 交通费(需要提供票据),如果构成伤残(需进行鉴定),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5人

    回复于2024-10-29 20:55:2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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