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追光俱乐部”因经营不善导致注册地址搬迁、股东退股,法人邓杰欠下多笔债务。
在店面搬迁过程中,我加入该公司,并拿到20%股份。合同明确每季度按利润20%分红,但一次都未能履行。期间法人邓杰拖欠店面房租,笼络多人对其店铺进行投资。并以“贷款下来了,但短时间内不能动用”为由,教唆房东垫付巨额收车费用,车辆卖出后并未将欠款还给房东,且公司账目不明。我们严重怀疑他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我们曾多次催促分红,他都以“贷款下来了,但是上海的官司还没结案为由拖延。在我多次表态未果后,决定起诉并要回本金及7个月的分红。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4-10-26 21: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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