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有一套房产,婚前由女方个人偿还房屋抵押贷款,尚未清偿。双方协议约定,婚后继续以女方的收入偿还上述房贷,该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房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转让款、任何形式的拆迁权益等)归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他人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财产权益。
此外,协议约定女方婚后以自己名义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女方个人所有,除经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部分的除外。若需贷款则以女方的收入偿还,双方认可,该等财产及权益由女方个人享有,他人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财产权益。
问题:
1、根据协议,男方不对女方婚前婚后所购房产不享有财产性权益,但一旦离婚,男方是否可以对女方还贷款、购房款(婚后收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北京市
婚姻家庭
2024-10-26 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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