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4年3月27日参加了北京黑光教育摄影培训机构的课程,缴纳了18200元,因为本人生病以及家庭事务离开北京,课程上到4月23号。该校周末放假,节假日放假,实际本人参与的课程量少于1个月。
按照入学协议,后来经过沟通,退我50%的费用。
不是说什么法律上如果违约金超过总课时费的20%,我有权拒绝支付?
但是合同上各种条款,我才知道。上面的条款算是霸王条款吗?因为相机都是自带的。
可以退更多费用吗?
浙江省-丽水市
合同纠纷
2024-10-25 07: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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