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s,店的销售,客户有一辆车旧车是她老公名下的,新车是在她名下,旧车要走报废,领取报废补贴(旧车符合报废条件),旧车委托我们4s走报废,车辆交易是发生在7月18号,我店与8月份报废,期间报废补贴由一万涨到了两万,但是由于新旧车不是同一人,补贴没有享受上,客户说是我没有告知报废补贴要求,在这之前我没有汽车销售经验,公司并未培训和解读相关政策,请问一下,我是否需要承担赔偿,客户和我和公司协商由我向赔偿1万,目前我已经向客户赔偿了4000,我不想赔偿了,还可以不赔偿?
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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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6: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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