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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问题,当时民事调解书上规定每年的10月12日前支付,如果逾期了,对方需要一次性支付,他13号才支付,我能让他一次性支付吗

浙江省-温州市 婚姻家庭 2024-10-14 21:26:46
用户:139*****285
律师回复(4)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53人

    回复于2024-10-15 06:37:32

    可以的,按照调解书约定走。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50人

    回复于2024-10-15 10:40:53

    你好!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28人

    回复于2024-10-15 10:41:42

    你好,可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回复于2024-10-15 11:19:50

    多次办理此类案件,有方案维护你的权益,点击下方支付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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