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村师范定向生,22年3月应届毕业的时候去入伍,享受大学生应届毕业的政策,24年退伍回来9月份入职,目前想辞职,也就是说想问,违约金该如何去计算,劳动合同中又没有明确说服役期不能算服务期,只是说了:毕业后从事农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未满6年,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6.67%的比例一次性向甲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按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核算),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 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然后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又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年计算为工龄,抵扣2年协议义务期。然后现在甲方不讲服役期作为工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合同纠纷
2024-10-14 21: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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